溫泉地產開發容易出現何種問題?
作者:海森溫泉設計研究院 發布時間:2017-03-30 閱讀量:0
溫泉地產由“溫泉”和“地產”兩部分組成,無論是單一的溫泉項目,還是綜合性溫泉度假區,或是溫泉小鎮、溫泉城,溫泉地產都占據了重要地位,但由于這種復合業態,溫泉地產開發很容易出現溫泉開發與地產開發分離的問題。
1.溫泉休閑功能不突出
大部分溫泉地產都會強調擁有溫泉資源優勢,但各個溫泉住宅、酒店所承載的休閑方式和品質卻與常規無差異,多以公用的溫泉會所或水療中心實現溫泉休閑功能。
2.溫泉未成為住宅增值要素
絕大多數銷售型的溫泉地產開發沿襲常規住宅開發模式,并未很好地研究溫泉休閑方式與居住方式的關系,溫泉開發深度不夠,利用程度低,不能很好地成為住宅地產的增值要素。
3.溫泉地產相對溫泉開發稍顯落后
現階段,溫泉產業聚集和文全產業鏈逐步完善,溫泉地產的開發稍顯落后,僅打造了社區配套的溫泉泳池、溫泉會所和水療中心,未能融入豐富的溫泉產業及大量協作性很強的商業產業,不能做出整體的溫泉休閑生活方式,溫泉地產的商業價值未得到充分挖掘運用。